Workflow
苑东生物: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688513苑东生物(688513)2024-12-27 17:35

ESG管理委员会设立 - 公司董事会设ESG管理委员会,至少三名成员,至少一名董事[4] 成员委任罢免 - 成员委任及罢免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同意[4]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职责含审阅ESG表现等八项,权限含调查等三项[6][7][8]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0][1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