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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德:公司章程草案(2024年12月修订)
688028沃尔德(688028)2024-12-20 17: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997,828元,股票每股面值1元[9][18] - 2015年2月10日,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1,997,828股,均为普通股[22] - 发起人陈继锋认购3819.6240万股,认股比例63.6604%;杨诺认购142.7940万股,认股比例2.3799%[21]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或股权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股份发行与收购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特定情况下可直接诉讼[43][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1][8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3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5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7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