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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688535华海诚科(688535)2024-11-25 23: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份[2] -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用4.8亿元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98] 募集资金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8][67][74]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8][67][74][76] -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总额的50%[9][78] 发行股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象为杭州曙辉等5名股东,发行价格为每股56.35元[12][16] - 发行股份数量按公式计算,向下精确至个位数[19][20]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或36个月[22] - 上市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24]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26]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对象为炜冈科技等8名股东[29]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56.35元/股[31] - 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为4年[35]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0.01%/年[39]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4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未转股债券[49] 配套融资 - 配套融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股份[7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72] - 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80] 其他 -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11][13][18][21][23][25][27][71] - 本次交易预计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但不构成重组上市[90] -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不超过5%,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91] -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书[96] - 公司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达相关标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97]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除收购30%股权外无其他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相关资产情形,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98] - 公司采取必要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义务,无内幕交易情形,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1] - 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提交法律文件有效,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02] - 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前不得分配利润,滚存未分配利润交割后由公司享有[65] - 过渡期间经营盈利或亏损由公司享有或承担[65]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