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前身于2005年8月18日设立,2018年12月1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1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095.7142万元人民币[7] - 2018年折股后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元[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万仁春持股1860.6750万股,持股比例24.8090%[15] - 发起人深圳特浦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3.7150万股,持股比例9.5162%[15] - 发起人深圳倍特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3.7150万股,持股比例9.5162%[15] - 发起人刘钧持股658.9800万股,持股比例8.7864%[15] - 发起人蔡友良持股498.9600万股,持股比例6.6528%[15] - 发起人胡锦桥持股463.2750万股,持股比例6.1770%[15]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将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起诉[33]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给公司及公众股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6] 审议事项 - 非关联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况需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48]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48] - 召集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50]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6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6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7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7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0]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7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77]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77]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78]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79] - 董事(或监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才能当选[84] 利润分配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6] - 公司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6] - 重大投资等支出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15%为重大支出[17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7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7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7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6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90] - 控股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1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可由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负责,也可委托第三方[194] - 独立董事、监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19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大会说明[197]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99]
威迈斯: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