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梁剑飞)
人员提名 - 梁剑飞被提名为阳光新业地产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8]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9] - 本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任职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2]
人员提名 - 梁剑飞被提名为阳光新业地产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7][8] - 本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9] - 本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2] - 任职不符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