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7] 项目核查与论证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总额30%[13] 信息披露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2]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7]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 审议程序 - 公司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科创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3]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收到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