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不超过19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当前9名董事[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6]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披露[8] - 公司对外投资等按交易金额或标的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部分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决定[9] - 公司章程规定外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议[1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审计合规委员会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3]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3]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5] - 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附议赞同,临时董事会必须召开[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7]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前[1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一事一议,每一董事一票表决权[22] - 除对外担保外,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22] - 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签字的书面决议与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效力同等[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1] - 董事会会议需就股利分配事宜决议时,可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22] - 会议主持人应指定1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9]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日期等多方面内容[29]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1] - 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执行公司章程规定[33]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33]
华润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