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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
688349三一重能(688349)2024-12-23 18:19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规定金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需审计评估并股东大会审议[1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3]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3] 表决回避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股东应回避表决[14]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披露[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比照规定执行[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