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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拜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20066科拜尔(920066)2024-12-11 19:22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批非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董事同意,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7]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总额超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8]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9] 担保管理 - 董事会对六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申请担保人不得担保[16] - 担保合同签订后向董事会秘书备案,展期重新审批[17] 追偿与责任 - 被担保人未履约公司应了解情况、披露信息、启动追偿程序[21][26] - 公司作为一般担保人特定条件前不先行担责等[27][28][29]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控制知情范围[23] - 责任人违规造成损失须担责,董事会视情况处分[2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