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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88400凌云光(688400)2024-12-06 19:44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7]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7]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9] - 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46,000,000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的10%[10]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3] - 发行方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4] 资金募集与用途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500.00万元,全部投资收购100%股权JAI A/S项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4][16] 其他决策 - 制定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发行相关事宜[28] - 授权事项部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相关事项存续期有效,其余有效期12个月[30] - 公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专款专用[32] - 董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择期发布通知审议发行方案等事项[34] - 独立董事对发行相关授权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发表一致同意意见[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