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广东宏大(002683) -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002683广东宏大(002683)2025-02-28 17:45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 "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