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大开)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2] - 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