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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60187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601878浙商证券(601878)2025-02-28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796,639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73,796,63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8275%[15] -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713%[15] -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000%[15]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股权质押 - 股权锁定期满后,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比例不得超50%[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向公司书面报告[39] 重大交易与担保 - 重大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43] - 公司审议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对外投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45]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2] 管理层任期 -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2][136] -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137][138][139][145]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151]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52]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58]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159]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后10%的比例提取,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6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变更注册资本均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批准[18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