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 - 力鼎光电: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批 - 2025年1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8] 激励对象调整 - 2月28日激励对象由284名调为278名[9] - 调减6名对象对应股票由其他首次授予对象认购[7] 授予情况 - 董事张军光获授2.00万股,占比0.47%、0.005%[11] - 董事陈亚聪获3.00万股,占比0.70%、0.007%[11] - 副总经理陈蓉获3.00万股,占比0.70%、0.007%[11] - 核心骨干等275人获350.25万股,占比81.79%、0.86%[11] - 首次授予358.25万股,占比83.65%、0.88%[11] - 预留授予70.00万股,占比16.35%、0.17%[12] 授予条件与价格 - 首次授予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相关条件[16][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获授条件已满足[17] - 授予价格为9.29元/股[18] 后续事项 -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9] - 尚需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登记结算事宜[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