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胜宏科技(300476) - 公司章程(2025年2月)
300476胜宏科技(300476)2025-02-28 20: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66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2688641亿元[9] - 公司股份总额为8.62688641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起人以胜宏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认购1.1亿股[16] -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65.105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比例36.96%[16] - 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267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比例29.7%[16] - 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38.871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比例7.63%[16]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122万股,占设立时股份比例10.2%[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审议6类事项应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0][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5] 决策审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交易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0][41][46][4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44][45][4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6]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董监高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8]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6][119]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29]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比例不低于1/3[133]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4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1]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4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5][156]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6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62]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62][16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