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报道等多种信息[4][5]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5]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监测、采集[6][7] 处理原则与方式 -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8]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灵活处置[9]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部署[9]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外人员需遵守保密义务[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