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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002430杭氧股份(002430)2025-03-03 17:15

可转债发行 -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16.30亿元[4]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5] - 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6] - 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8]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到期日[12]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 可转债条款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为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18] - 有条件赎回情形一是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二是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21] - 有条件回售条件为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21] 表决情况 - 监事会会议表决同意票数占比100%[2][3][4][5][6][7][10][11][12][14][17]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表决同意票数占100%[19] - 有条件赎回表决同意票数占100%[21] - 附加回售表决同意票数占100%[24] - 转股后利润分配表决同意票数占100%[25] - 发行方式等表决同意票数占100%[26]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决同意票数占100%[47] 资金使用与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相关项目[32] - 四个项目总投资196,100.00,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3,000.00[33] 其他 -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40] -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40] -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报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