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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2月)
002430杭氧股份(002430)2025-03-03 17:15

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或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提前15日发出[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9] - 受托管理人收到提议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是否召集并说明理由[10] - 出现12种情形时应召集会议[8][9]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0][11] 会议安排 - 因不可抗力变更安排需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1] - 债权登记日为召开日期前第3个交易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提案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4] 表决权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其关联方无表决权[15][23] 会议主持 - 若公司未履职且1小时内未推举主持,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者担任[20] 参会要求 - 应10%以上表决权总数持有人要求,公司派董监高参会并答复质询[20] 决议生效 -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持有人同意[25] 决议公告 - 召集人在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6] 文件保管 - 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27]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期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