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买卖通知 - 公司董监高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0] 违规收益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12] 买卖时间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3] 减持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或本人涉违法未满6个月等不得减持[14] 减持计划披露 - 董监高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不超3个月[16] 减持后续处理 - 减持未完成应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7] - 减持区间内公司有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及关系[17] 股份变动披露 - 董监高股份被强制执行或变动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19]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公司应披露情况,可追究责任[20][2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