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自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6][7]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一致[7]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十七家子公司[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100%[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0%[8]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9]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名职工代表,设监事会主席1人[9] 投资与管理体系 - 2024年度公司对外投资均履行审批程序,重大投资符合公司利益要求[15] - 公司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整合管理体系,2024年通过年度审核[17]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与保管建立授权管理程序[13] - 公司对存货建立严格管理制度及授权审核程序,月末和年末盘点[13][14] - 公司资产管理处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年至少一次盘点长期资产[14][15] - 公司采购部依据客户订单生成采购需求,经审批在ERP系统生成采购合同[16] - 公司以销定产,根据订单和库存制订生产计划,采购部供应物料[17] - 公司销售部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催收制度,定期核对应收款项[18] - 公司制定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18] - 公司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财务部长分析,财务总监复核审批[19] 风险与标准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等[21]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制度开展[2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3]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24]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润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2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5]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6][2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28]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的重大或重要缺陷[29]
得邦照明(603303)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