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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达环保(688501)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88501青达环保(688501)2025-03-07 20:02

发行情况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457.725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25]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6]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6] 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307.1万元[18] -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合计持有47.48%的股份,且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形[3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王勇直接持有发行人17.29%的股份,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为32.97%,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5] - 按本次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王勇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为40.07%,控制权不变[27][35] 公司设立与变更 - 发行人系由达能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设立程序合法合规[30] - 发行人前身达能有限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合法有效,已办理工商登记[37] - 达能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已验资和工商登记[38] - 发行人改制后及科创板上市后的股本变动履行必要法律程序,无争议或潜在纠纷[39][40] 业务情况 - 发行人业务范围符合章程和营业执照登记范围,主营业务未变且突出[43][45][46] - 发行人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设有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外子公司无实质经营[44] 资产与资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2宗国有建设使用权、8处房屋所有权、215项专利权、73项商标权、4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作品著作权,有2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58] 重大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除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以及2023年7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外,未发生合并、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行为[65] - 公司目前没有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或安排[65] 合规情况 -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制定,内容符合规定,制定及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66] - 公司已披露主要关联方、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价格公允[50][51][52] -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保护其他股东利益[53][5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仍有效[55][56] - 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和潜在风险[6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61] - 截至报告期末,除已披露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62] - 公司现任董监高任职资格符合规定[69] - 公司近三年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化符合规定且无重大变化[70] -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符合规定[71] - 公司及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均合法合规[73][74][75] - 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无重大税务处罚[77] -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无环保违法行为,产品符合质量技术标准[79][80]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明确获批准[82][84] - 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明确,与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用途一致[85] 法律诉讼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仲裁案件请求支付货款及利息共10352230.96元[87] - 公司及相关主体无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重大违法行为[88] 发行审核 -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90] - 本次发行不存在法律障碍[90] - 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