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6.38亿元,净额6.2472亿元[1] - 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859.37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亿元,净额2.9053亿元[3] 募投项目变更 - 2024年变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43983.83万元用于新项目[4] - 2023年变更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肃北马鬃山项目[7] 项目投资 - 宁都灌区EPC项目投资总额39784.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7500万元[5] - 牛路岭灌区EPCO项目投资总额52332.6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483.83万元[5] 资金置换 - 2020年12月置换募集资金643.94万元[7] - 2022年6月置换募集资金639.23万元[8] 闲置资金使用 - 2020 - 2021年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分别为1亿、5000万、6000万元并已归还[10][11] - 2021 - 2024年多次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12][13][14][17][19][20] - 2022年3月8日同意使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13] - 公司拟使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24] - 2025年1月9日同意使用不超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21]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25][28][29][31] 财务费用节约 - 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10%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155万元/年[25] 决策审议 - 2025年3月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8] 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使用不超5000万元,期限不超12个月[29]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无异议[31] 资金使用承诺 -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6]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7] - 本次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项目需要将及时归还资金[27] - 本次使用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27] - 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管理政策法规规范使用资金,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27]
大禹节水(30002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