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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煌钢构(0027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002743富煌钢构(002743)2025-03-11 17:16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安徽富煌 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 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