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 2020年11月2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 - 2020年12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2022年3月29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8] - 2022年4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0] 行权与解除限售 - 2023年1月1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2] - 2023年12月8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4] - 2024年1月19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5] - 2024年12月26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6] - 2024年7月4日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33] 回购注销 - 2025年3月12日决定回购注销2020年和2022年激励计划中625,622股限制性股票[28][34][37] - 2020年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15,222股,回购价4.56元/股[35] - 2022年13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610,400股,回购价3.87元/股[36]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2,806,995,283股,回购后减至2,806,369,661股[37] - 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21.89%,回购后占比21.87%[37] - 回购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78.11%,回购后占比78.13%[39] 其他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6]
厦门象屿(600057) - 厦门象屿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