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118 号中交财富中心 T1 商务办公楼 电话:0311-89891080 传真:0311-89891085 邮编:050000 | 释义 2 | | --- | | 一、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4 | |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程序 23 |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25 | |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25 | | 六、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6 | |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6 | | 八、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6 | | 九、结论意见 27 | 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新锦动力/公司 | 指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股权激励计划》/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