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获批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同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9,976,239元人民币[9]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829,976,239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按规定时间转让或注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6]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27] - 控股股东单独或一致行动可控制30%以上表决权行使且持股30%以上[28]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代表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案[31]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8]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7]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9] 担保相关 - 公司不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81] - 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81] - 对外担保应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累计超最近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批准[81]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6] - 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10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旭光电子(600353) - 旭光电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