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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航装备(688586) - 江航装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88586江航装备(688586)2025-03-16 17:15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人员和机构[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5]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5] 信息沟通限制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7] 重大事项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7] 内幕信息保密 - 公司董事等知情人不得泄漏内幕信息[9] 内部职责明确 - 公司应明确内部信息披露职责和保密责任[9] 信息更正公告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10] 信息披露形式 - 公司披露信息主要形式为定期和临时报告[12] 临时报告发布 -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由董事会发布并盖章[12] 定期报告时间变更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8] 定期报告编制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18]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其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业绩快报披露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2]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5]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34] 重大风险披露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或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30][34]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拟披露信息需经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人)签发[37] 信息披露权限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经授权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7]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41] 年报信息报送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1] 信息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46] 财务信息保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和保密规定[46]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6] 违规处分赔偿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导致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