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60047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六国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林平、张琛、 路漫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林平、张琛、路漫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任 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 董事会 2025年4月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