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 量、授予日、授予价格、任职期限要求、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核查意见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