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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倪志峰)
605058澳弘电子(605058)2025-03-17 21:0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9 日担任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充分了解实际情 况,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独立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董事会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现将 2024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倪志峰,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6 年至 2005 年,于江苏金长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5 年至 2021 年 5 月, 于江苏鑫法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2021 年 7 月至今,于江苏苏正律师事务 所任副主任律师;2018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任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