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5]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 -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合并报表经营收入总额1%为重大缺陷等[10]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为重大缺陷等[10]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等[10]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1%为重大缺陷等[10] - 董事等舞弊导致的缺陷组合为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1] - 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导致的缺陷组合为重要缺陷[11]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 - 公司结合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标准制定非财务报告标准[13] - 总资产周转率降低20%及以上等为运营效率和效果维度重大缺陷[14] - 发生重大投资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合并报表营业利润2%为投资效果重大缺陷[15] - 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等为生产安全维度重大缺陷[15] - 资产损失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0.3%为资产安全维度重大缺陷[15] - 可能支付赔偿5000万元及以上为法律纠纷维度重大缺陷[15] - 受调查可能支付罚金2000万元及以上为违规维度重大缺陷[17] 报告期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 重要缺陷补充 - 总资产周转率降低10%(含)至20%为运营效率和效果维度周转能力重要缺陷[14] - 造成年度营业利润减少“合并报表营业利润2%>金额≥合并报表营业利润1%”为运营效率和效果维度营业利润重要缺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