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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300308)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300308中际旭创(300308)2025-03-18 21:47

公司概况 - 原名山东中际电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4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代码300308[14] - 2017年9月27日更名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10月9日起启用新简称[1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注册资本为112,116.6509万元[14] - 成立于2005年6月27日,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14] - 经营范围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等[14] 股权激励 - 具备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15][32] - 2025年3月1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19] - 2025年3月1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9]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0] - 股东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激励计划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2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72人,占总人数100%[24] - 2025年3月17日公司按规定公告激励计划相关文件[2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6]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8][29][32] - 激励计划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实施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8]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28] - 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有772名员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8] - 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28] -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作出决议,不涉及董事回避情形[31][32] - 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2]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符合规定,尚需履行其他法定程序[32] - 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