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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6008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600801华新水泥(600801)2025-03-19 2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9][10]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十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出临时股东会通知[7][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19]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会议形式与职责 - 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8]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对股东质询作解释说明[23]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32] - 某一股东单独持有公司30%以上股份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4] 决议撤销与实施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9]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具体方案[38] 其他规定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投票结果视为股东会的决议[3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