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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896爱美客(300896)2024-11-14 17:15

中国·北京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李冬梅、潘仙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其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陈述、说明是完整、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