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3日获批发行6336万股,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5380649元[6] - 锦州新华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00万股,比例41.66%[14] - 郭光华持股4650万股,比例38.74%[14] - 公司住所为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6] -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380649股,均为普通股[15] 公司经营与宗旨 - 经营宗旨是完善产业链,巩固锂业优势,拓展国际市场[10] - 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制造与销售等业务[10]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有7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10%[19][20]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22]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提案[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71]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83] 监事会与监事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10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15%[108]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11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5][126]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决议的股东[134]
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