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能源(601918) - 新集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作棠)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1 - 11月召开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2次[4] - 2024年1 - 11月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5次,审议通过52项议案[4] - 2024年独立董事主持召开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等[4] - 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1] - 2024年4月25日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聘任程茂玖为公司总会计师[13]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选举潘红霞为董事、姚直书为独立董事[13][14] - 聘任程茂玖为总会计师、王绪民为副总经理[13][14] 项目投资 - 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建设安徽六安2×660MW电厂项目及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14] 财务相关 - 2024年以2023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共派388,581,270元[16] - 未分配利润余额4,535,480,263.67元结转下一年度[16] - 截至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担保总额未达最后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6] 其他 - 对“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15] - 已完成内控体系建设、评价工作,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1] - 2024年度相关方未违反或未按期履行承诺[10] - 报告期内未发生被收购等情况[11][13][14] - 公司关联交易审批合规、内容合法、定价公允[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