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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600549厦门钨业(600549)2025-03-21 18:46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4] 评价范围比例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不低于80%[1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0%[1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7]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8] - 被审计单位提供可靠信息资料配合内控评价工作[10] 评价原则 -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11] 评价程序 - 审计部每年确定评价范围和检查重点[12]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组成工作组等环节[17] 样本测试结果评价 - 初始样本量达20个以上的控制事项,不超1个异常样本,扩充新样本全部满足要求,测试结果可评价为“控制有效”[25] - 抽取样本达规定样本量,出现2个及以上不满足控制要求的样本,测试结果评价为“控制无效”[26] 手工控制事项样本要求 - 每日多次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5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 每日一次或每周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0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 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12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 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4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 每季一次或每半年一次以上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不少于2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 每年一次执行的手工控制事项,初始样本量为1个,异常样本为0时控制有效[27] 自动控制活动样本 - 自动控制活动的样本按1个样本量抽取,样本为系统中自动控制的截屏[28]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均包括定量和定性标准[32] 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接到内控缺陷整改清单15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审计部,收到内控缺陷报告30天内完成整改报告并报送[37] 报告流程 - 公司审计部根据年度内控评价结果等资料编制内控评价报告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8] - 内控评价报告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相关部门[38] 报告内容及时间 - 内控评价报告至少披露董事会声明、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等内容[38] - 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40] 后续关注 - 公司关注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因素并调整评价结论[40] 资料保管 - 内控评价有关文件资料等由审计部保管,年度报告永久保存[40] 办法生效及解释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评价工作流程 - 评价工作组交叉检查内控评价底稿,汇总认定内控缺陷[37] - 评价工作组召开审计反馈会,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通报审计情况[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