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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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和洛阳钼业纠纷升级
经济观察网· 2026-09-22 20:51
核心观点 - 厦门钨业因洛阳钼业停止向合资公司洛阳豫鹭提供尾矿导致全面停产,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金额暂计1.16亿元[1] - 争议核心涉及钨矿开采配额政策,洛阳钼业可能因合规风险停止供应尾矿[3] 事件背景与仲裁进展 - 厦门钨业于9月21日公告,就洛阳钼业违反合资合同停止提供尾矿一事申请仲裁,涉案金额暂计1.16亿元(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1] - 厦门钨业表示7月已就停产发公告,此次因正式提起仲裁并获受理再发公告[1] - 洛阳钼业表示坚持合规运营,将积极应诉[1] 合资公司洛阳豫鹭详情 - 洛阳豫鹭是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的合资子公司,2001年9月双方签订合资合同[2] - 厦门钨业以现金出资持有60%股权,洛阳钼业以经评估资产(含选钼尾矿、尾矿库使用权等)出资持有40%股权[2] - 洛阳豫鹭主营业务为对洛阳钼业选钼后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1] 洛阳豫鹭经营数据 - 2025年白钨矿(WO3金属量)产、销量分别为1924吨、1614吨[2] - 2026年上半年白钨矿(WO3金属量)产、销量分别为685吨、669吨[2] -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3.63亿元,净利润约1.23亿元[2] 争议焦点与行业背景 - 双方争议焦点涉及钨配额相关政策,配额由相关部门下发到各省市再给到钨生产企业[2] - 行业人士指出洛阳钼业停止供矿可能涉及钨矿开采指标问题[3] - 国内相关部门长期对钨矿实施总量控制和指标管理,2024年3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第一批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2000吨[3] - 早年洛阳钼业提供尾矿属“尾矿综合利用”范畴,近年监管层将含钨尾矿再选产生的钨精矿纳入“钨矿产品产出”范畴,可能被列入钨矿开采总量,按原方式处理或有违规风险[3] - 有行业人士指出钨矿指标管理并非2026年首次实施,行业可能存在其他合规处理方式[3] 双方立场 - 厦门钨业要求洛阳钼业履行合同提供尾矿[3] - 厦门钨业表示尊重并配合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监管,依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双方应坚持契约精神[4]
尾矿断供引1.16亿元仲裁,洛阳钼业回应:将积极应诉
贝壳财经· 2026-09-22 17:17
核心观点 - 洛阳钼业与厦门钨业因尾矿供应问题产生法律纠纷,洛阳钼业表示将积极应诉 [1] - 钨价因供应端收紧和战略需求提升而大幅上涨,年内高点较年初近乎翻倍 [3] 公司动态 - 厦门钨业就洛阳钼业停止供应尾矿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涉案金额暂计约1.16亿元 [1] - 洛阳钼业表示坚持以合规运营为底线,将就此进行积极应诉 [1] - 双方于2001年签订《合资合同》,约定洛阳钼业以选钼后尾矿等资产出资持有洛阳豫鹭40%股权,并负责提供生产所需尾矿,合资公司经营期限至2032年4月23日 [1] - 洛阳钼业自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供应尾矿并排入尾矿库,同时要求洛阳豫鹭暂停销售钨精矿,导致其全面停产 [1] 行业背景 - 钨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具有高密度、高熔点、高耐磨性等物理性质,被称为“工业牙齿”,与国防军工、工业制造、高端装备等战略性领域密切联系 [2] - 全球主要经济体将钨纳入“关键矿产清单”,中国明确限制钨精矿开采及钨原料出口 [2] - 受开采指标下降、出口管制等因素导致的供应端收紧及海外战略需求提升推动,钨价近年一路攀升 [3] - 钨价于2024年3月16日冲至年内高点104.8万元/吨,较年初近乎翻倍 [3] - 此后钨价有所回落 [3]
洛阳钼业被厦门钨业索赔上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9-22 10:56
核心观点 -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因尾矿供应纠纷进入仲裁程序,涉案金额约1.16亿元[1] - 洛阳钼业自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向合资公司洛阳豫鹭供应尾矿,导致其全面停产[1] - 纠纷根源在于国家对钨矿开采总量控制及合规管理要求,尾矿资源属性被重新认定[2] 事件背景与仲裁细节 - 2001年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签订《合资合同》,组建洛阳豫鹭,厦门钨业持股60%,洛阳钼业持股40%[2] - 洛阳豫鹭2002年4月成立,主营业务为回收洛阳钼业栾川三道庄钼矿选钼后尾矿中的白钨矿[2] - 洛阳钼业负责提供尾矿,厦门钨业提供资金和技术管理团队,双方合作二十余年[2] - 洛阳钼业2026年7月初回应称,暂停供应基于国家对钨矿的合规管理要求,在股东方未达成一致前确保运营合规[2] - 厦门钨业仲裁请求包括:裁决洛阳钼业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尾矿供应、赔偿断供损失暂计约5645万元、赔偿暂停销售损失约5677万元[1] 行业监管与合规分析 - 钨属于国家战略金属,实行开采总量控制,自然资源部2024年文件明确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不再区分主采和综合利用指标[2] - 钨矿指标管理并非2026年首次实施,但此次演变为全面停止尾矿供应,分析认为在总量控制框架下是否存在指标调整等合规处理方式将成为仲裁争论内容[3] 合资公司洛阳豫鹭经营状况 - 洛阳豫鹭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净利润1.23亿元[3] - 洛阳豫鹭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净利润3.36亿元,半年净利润已明显超过2025年全年[3] - 洛阳豫鹭2026年上半年白钨矿产量为685吨、销量为669吨[3] 厦门钨业概况与财务表现 - 厦门钨业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厦门氧化铝厂,1982年转产钨制品,2002年上市,业务涵盖钨钼、稀土、能源新材料三大领域[3] - 厦门钨业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50.14亿元,同比增长81.70%[4] - 厦门钨业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22.01亿元,同比增长127.04%[4] - 截至9月22日,厦门钨业股价报50.61元/股,涨幅0.82%,市值803.48亿元[4] 洛阳钼业概况与财务表现 - 洛阳钼业前身创立于1969年,经历两次混改,为民营控股股份制公司,2007年港股上市,2012年A股上市,主营有色金属采选冶及金属贸易[4] - 洛阳钼业位居《福布斯》2026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第410位[4] - 洛阳钼业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353.2亿元,同比增长42.78%[4] - 洛阳钼业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61.52亿元,同比增长86.27%[4] - 截至9月22日,洛阳钼业A股股价报17.79元/股,涨幅1.14%,市值3806亿元[4]
因“钨”生冤?洛阳钼业被指违约 厦门钨业提起1.16亿元仲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9-22 05:24
核心观点 -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因合资公司洛阳豫鹭的尾矿供应问题发生仲裁纠纷,核心争议在于洛阳钼业停止供应尾矿是否违反2001年签署的《合资合同》[1][2] - 该事件反映了战略矿产总量控制政策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长期产业合同在监管变化下需寻找合规与契约信用的新平衡[5][6] 事件背景与仲裁诉求 - 洛阳豫鹭成立于2002年,厦门钨业持股60%、洛阳钼业持股40%,主要对洛阳钼业三道庄钼矿选钼后的尾矿进行白钨综合回收[2] - 洛阳钼业以符合选钨要求的选钼后尾矿、堆存尾矿、尾矿库使用权等资产作价出资,并负责办理洛阳豫鹭存续期间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证或批文[2] - 6月30日起,洛阳钼业停止供应尾矿,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1][3] - 厦门钨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两项核心诉求:要求洛阳钼业继续履行《合资合同》恢复供应尾矿直至2032年4月经营期限届满,以及赔偿断供及暂停销售造成的相关损失,涉案金额暂计约1.16亿元[1] 争议焦点与政策背景 - 洛阳钼业回应称,基于国家对钨矿的合规管理要求,股东方尚未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暂停提供尾矿是为确保生产运营合规[3] - 钨属于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种,自然资源部2024年文件明确全国钨精矿开采实行总量控制,不再区分主采和综合利用指标[4] - 2025年栾川县公开的第一批指标中,洛阳钼业获分配6150吨[4] - 2025年7月施行的新《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明确,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应综合开采、综合利用,对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5] - 洛阳豫鹭从事的正是从选钼后尾矿中综合回收白钨,涉及总量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两个政策目标的衔接[5] 市场环境与合同问题 - 截至9月21日,国内65%黑钨精矿价格约40.5万元/吨,较2024年同期上涨近198%,仍处于历史高位[5] - 根据当前双方公开信息,不能因钨价上涨推断任何一方调整合作关系的主观动机,仲裁程序需要回答的是合同问题[5] - 仲裁需判断:已履行二十余年、期限尚未届满的合资合同,在战略矿产监管环境变化后,原有尾矿供应及许可证等义务应如何继续履行,监管要求是否导致原有履约方式无法继续,以及双方权利、责任和损失如何划分[6]
两家矿业龙头纠纷升级!洛阳钼业,被索赔1.1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9-22 01:41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仲裁事件及公司业绩分析 仲裁事件核心 - 厦门钨业就洛阳钼业违反《合资合同》停止向合资公司洛阳豫鹭提供尾矿导致其全面停产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涉案金额暂计1.16亿元(暂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1] - 洛阳钼业于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向洛阳豫鹭提供尾矿,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且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2] - 厦门钨业提出四项仲裁请求:要求洛阳钼业继续履行合同恢复供应尾矿直至经营期限届满(2032年4月23日);赔偿因违约断供损失暂计5644.54万元(自2026年6月30日计算至8月31日);赔偿因暂停销售导致的损失5676.7万元;承担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3] - 该仲裁案件不会对厦门钨业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裁决结果为准[3] 合资公司背景 - 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于2001年9月9日签订《合资合同》,合资设立洛阳豫鹭,厦门钨业现金出资持股60%,洛阳钼业以尾矿供应及使用权等出资持股40%[2] - 洛阳豫鹭于2002年4月24日成立,经营期限三十年(至2032年4月23日),主营业务为回收洛阳钼业栾川三道庄钼矿选钼后尾矿中的白钨矿[2] 厦门钨业2026年上半年业绩 - 2026年上半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50.14亿元,同比增长81.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亿元,同比增长127.0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5亿元,同比增长122.81%[4]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元(含税)[4] 三大主业表现 - 钨钼业务上半年营业收入161.51亿元,同比增长83.81%,利润总额32.96亿元,同比增长161.28%[4] - 钨钼业务中光伏用细钨丝市场份额超80%,切削工具产品总体销量同比增长46%,营收同比增长76%[4] - 稀土业务营业收入43.55亿元,同比增长51.50%,利润总额1.45亿元,同比增长101.41%[5] - 稀土业务中磁性材料上半年销量6706吨,同比增长29%[5] - 能源新材料业务营业收入144.88亿元,同比增长91.09%,利润总额5.72亿元,同比增长55.71%[5] - 能源新材料业务中钴酸锂销量2.92万吨,逆势同比增长1.46%,行业龙头地位持续巩固[5] - 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0.21亿元,同比减少24.16%[5] 股价表现 - 厦门钨业股价年内累计上涨23.03%,先后于1月9日、2月27日、4月16日、6月15日、6月16日、6月22日六度涨停[1] - 6月22日涨停后收盘价94.50元为年内最高收盘价,9月21日收盘报50.20元,当日下跌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