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556.4863万元[5]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76,556.4863万股[5] 上市相关 - 2017年3月17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4] - 2017年4月1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4] -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议案[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特定除外),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A股和H股视为同一类别股份[9] - 股东有权依股份份额获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9]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9]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9] - 股东可依法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10] - 公司终止或清算时,股东按股份份额参与剩余财产分配[10] - 对股东大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11]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计算所得百分比率不低于25%的交易及不低于5%的关连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28]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3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28] - 至少1名独立董事具备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的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28] - 至少须有1名独立董事长居于香港[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3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3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6] - 公司董事会综合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或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39]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3][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2] -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传真、电邮、公告等形式发出[43]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43]
广和通(300638) -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