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宏联电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交易标的为宏联电子100%股权,不涉及报批事项[1] - 除部分质押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完整权利[2] - 深圳宏旺投资合伙企业承诺解除质押[2] 未来展望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宏联电子经营[2]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改善财务等[2][3] - 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监管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