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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30147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1479弘景光电(301479)2025-03-24 08:08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有重要业务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四) 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