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贝集团(601956) -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956东贝集团(601956)2025-03-24 17:30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 道东 6 号的公司会议室召开。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袁丁律师、 罗琼律师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 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严 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