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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0024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002491通鼎互联(002491)2025-03-24 18:31

董事会职权与机制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18项职权[4][5] - 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5]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大会等8项职权[8][9]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战略等四个专门委员会[11]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1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4][15]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5]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9]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再提交讨论[19] - 临时增加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关联事项由过半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审议[20]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1] - 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关联交易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1] 人员聘任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总经理提名[25] 事项审议与执行 - 需审议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26]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审定[27] - 关联交易审议按相关规定执行[27] - 其他重大事项审议按相关规定执行[27] 规则相关 - 上市规则和章程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和章程执行[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日期与数字 - 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31] - 数字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