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9]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34] 累积投票制 - 若公司存在持股比例为30%或30%以上控股股东,股东大会在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中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6]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或者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36] 表决规则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7]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事项有不同规定[4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特别决议通过[42]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54] - 交易计算标准按不同情况由董事会、董事长审批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与公司存续期限相同[47]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股东情况、提案表决结果、决议详细内容等[51] -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53]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应符合以决议形式作出、事项权限明确等原则[58]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60]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1]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6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1]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62]
通鼎互联(00249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