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股份授予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2][6] - 首次授予191.73万股,占股本总额1.60%,占授予总数80.00%[2][6] - 预留授予47.92万股,占股本总额0.40%,占授予总数20.00%[2][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5.77%[8][9] - 李上奎、王兵各获授15.00万股,分别占授予总数6.26%,占股本总额0.13%[12] - 于缘宝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数1.25%,占股本总额0.03%[12] - 核心管理骨干32人获授66.10万股,占授予总数27.58%,占股本总额0.55%[12] - 核心技术骨干30人获授33.20万股,占授予总数13.85%,占股本总额0.28%[12] - 核心业务骨干18人获授18.00万股,占授予总数7.51%,占股本总额0.15%[12]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6]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授出[17]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个归属期,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授予同此安排[18][19] 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授予价格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22]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7.09元的60.00%[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6.82元/股的60.59%[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6.20元/股的62.02%[23]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25.41元/股的63.95%[23]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20%、40%、60%,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15%、30%、60%[28][30]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完成情况A≥Am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 = 100%;Am>A≥Am×80%时,Z = A/Am×100%;Am×80%>A时,Z = 0%[28]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四档,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0%、S%、S%、0%(S为考核分数)[29] 计划流程 - 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33]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33] - 监事会就激励计划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3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审核并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4]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且达授予条件,董事会负责授予、归属等事宜[35] 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6]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37] 费用测算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包含预留部分)摊销总费用为1911.82万元,2025年摊销746.68万元,2026年摊销732.37万元,2027年摊销348.35万元,2028年摊销84.42万元[48]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或纠纷若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55] 计划变更与终止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或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5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不得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原因除外)[5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5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58]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58]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60]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后返聘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60]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已归属需返还权益[59] - 激励对象因过错导致职务变更或离职,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59] - 退休后未返聘或未继续提供劳动服务,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1] -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限制性股票可按规定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61] - 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1] - 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规定程序归属,董事会可决定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纳入归属条件[61] - 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62] 其他 - 激励计划未规定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处理方式[62]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63][6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66]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