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 - 审计报告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1890号[1][3]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报告日期 - 报告签字盖章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