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目的与范围 - 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得投机套利,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产品,持仓量不超现货量[3] 资金管理 - 公司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不得用募集资金,严控资金规模[4] 决策与审批 -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制订计划、审批方案、监督管理等[6]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套期保值业务范围、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并审议,期限内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0] 方案实施 - 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包括建仓品种、价位区间等内容,审批后实施并备案[13] 业务报告 - 财务部定期出具套期保值业务报表,含交易时间等内容[19] 监督检查 - 审计部和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业务操作情况,不符方案须报告管理层[20] 信息保密 - 公司应做好信息隔离,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泄密担责[16] 风险控制 -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按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和控制当期套期保值量,期货头寸与实物合同匹配[26] - 公司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权利金,合理选择保值月份[19] - 遇国家政策等重大变化致风险显著增加时,应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20] 应急处理 - 遇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按相关规定处理[20] - 本地发生停电等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应启用备用设备或电话委托交易[20] 人员报告 - 套期保值操作人员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提交业务报告[22] - 操作人员每次交易后向领导小组报告新建头寸等情况[22] - 操作人员和财务分别建立台账并报告汇总持仓等信息[22] 信息披露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4] 责任承担 - 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损失承担个人责任[2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失效[29]
永兴材料(002756)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