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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30022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毓麟(已离任)
300227光韵达(300227)2025-03-24 20: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毓麟) 本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担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毓麟,执业律师。2009年至2012年,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2 年至2016年,任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至今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4 年2月28日至2024年10月14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