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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688046)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688046药康生物(688046)2025-03-24 21:18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增值权数量为54.60万份,约占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1,000.00万股的0.13%[2][5] - 激励对象共计27人,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506人的1.79%[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9] 激励对象分配 - 徐崇博获授6.00万份,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10.99%,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0.01%[7] - 26名外籍核心骨干员工获授48.60万份,占拟授出权益数量的89.01%,占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0.12%[7] 行权安排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10]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50%[10] - 激励对象税后收益在每批次行权之日起12个月内发放完毕[10] 行权价格与条件 - 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每股7.12元,兑付价格为可行权日当天公司A股普通股收盘价,最高不超过20元/股[11] - 行权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4.23元的50%和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14.00元的50%中的较高者[11] -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16] -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4年业绩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16] 业绩考核与限制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得分占百分的比例即为当年个人层面行权比例[16] - 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17] 生效与实施条件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需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0]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 股票增值权授予和行权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3][14] - 股票增值权授予和行权时,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3][14] -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16]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增值权授予/行权数量有相应调整公式[24][2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25][26] 会计处理 - 公司将在行权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按承担负债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28] - 等待期内,公司按可行权情况最佳估计,将当期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重新确定负债公允价值[28] - 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8] - 行权日,按实际支付数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28] 影响与其他规定 - 初步估计,不考虑刺激作用,股票增值权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较小影响;考虑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高于费用增加[29] - 若激励对象未达行权条件或有损害公司行为,公司可取消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并作废失效[30] -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不享受投票权等权益,收益需缴税[31] - 若公司信息披露有误,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3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授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取消行权[33]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组或合并分立仍存续,激励计划不变更[33] - 公司控制权变更触发重组或合并分立不存续,由股东大会决定计划变更[33] - 激励对象因个人过错职务变更或离职,已授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作废[35]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且无损害公司行为,股票增值权继续有效[35]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股票增值权可按原程序行权[35] - 激励对象身故,因执行职务身故其股票增值权由继承人继承[36]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法院诉讼[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