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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600956新天绿能(600956)2025-03-25 20:33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不时修订)(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规则中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任期为三年,董 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的辞职导致董事会的 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